(资料图)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新增的与广西广播电视台的控股公司广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和关联方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曾富全 俞迁如 何立荣 蓝文永 王 勇